服務對象
18歲以上設籍臺北市半年以上,且持有身心障礙手冊中、重、極重度智障及合併智障之多重障礙者或身心障礙證明障礙類別為第一類且ICD診斷欄位註記【06或11】者。
服務內容
- 基本訓練:其課程包含生活自理訓練、社會適應能力訓練、生活技藝陶冶訓練、生涯轉銜服務,期透過適當的社會行為技能及生活技藝陶冶訓練,使心智障礙者養成良好生活習慣並具備獨立生活能力。
- 休閒娛樂培養:藉由休閒活動、社區體驗、生活適應營等促進基本知能,提昇生活品質。
- 社區融合:提昇適應社會及主動參與社會活動的能力。
- 家庭活動:舉辦家長會、講座及家庭活動等,並提供家庭相關支援。
服務目標
- 使服務使用者獲得專業與安全的服務。
- 使服務使用者養成生活技能、培養獨立生活能力、建立友伴關係,並協助服務使用者融入社區。
- 使服務使用者透過多元休閒活動提升生活品質。
- 提供家庭支持服務,以維繫家庭功能與親子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