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對象
- 15歲以上設籍並實際居住於台北市,持有台北市核(換)發之身心障礙證明。
- 經社會局身心障礙者需求評估中心評估符合使用「社區日間作業設施」資格者。
- 個人有意願,且經本站評估可參與作業活動之身心障礙者,參與作業時間以每日4小時、每週20小時為原則。
- 須具基本生活自理能力,且可自行往返或在支持下前來接受服務。
- 未安置於社會福利機構、精神復健機構,且非在學者;惟接受夜間型住宿機構服務者不在此限。在學者應於取得相關休學證明文件,並經社會局同意後始得使用服務。
服務內容
提供以作業活動為主,文康休閒活動為輔之自立生活支持服務。
一、作業活動:簡易代工、清潔及手工創意產品-手作縫紉製品。
二、文康休閒活動:居家生活、健康體能、自我倡導與人際互動等。
三、社區參與:規劃社區生活活動、參與社區辦理之各項活動。
申請手續
服務時間:周一至周五 8:30 ~ 17:30(國定休息例假日除外)
- 請先以電話諮詢,再視需求安排建檔及參觀時間。
- 經面談與初步檢核評估基本能力,若符合收案標準再安排試作與觀察評估。